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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生學習評量政策:大學該有的角色?
大學生學習評量政策:大學該有的角色?
文/詹盛如
  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研究所教授
 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兼任研究員
 

學習評量是大學最重要的活動之一,因為肩負著了解、評估、追蹤與確認學生學習過程與成就的關鍵功能。根據《禮記.學記》記載:「比年入學,中年考校。一年視離經辨志,三年視敬業樂群。」代表中國古人在形成性過程,甚至是總結性終點,都有相對應的測量或考試機制。

演變至今,大學的學習歷程、內涵與方式日趨多樣與複雜,如何透過有效且適切的評量方式,協助學校、教師與學生洞察學習進度、困難與成就,已經是大學刻不容緩的關鍵議題。但審慎檢視國內過去的措施與取向,本文主張大學的角色應更加強化,大學生學習評量政策與策略均應重新定位,以符合當代高等教育的新發展。

學生學習評量:概念與爭議

傳統上,學生評量主要意涵是指教師或學生用來評估他們自己的各種活動,提供回饋資訊,作為修正教學與學習之用。評量主要針對師生互動的學習過程,獲取資訊,作為達成教育目標的重要參考依據,或是評鑑學習成就的工具。然而,依照國內現有的制度運轉模式顯示,「主要由教師透過課堂教學,考核學生的學習表現,很少有學校或系、所評量整體學生之學習成果」(彭森明,2010,頁87)。換言之,學習評量幾乎由個別教師自我決定,採取他們各自認為適切的手段與方式,查核或決斷學生的表現。

這類取向明顯認為,教師有獨立的「自主權」(autonomy),或甚至是學術自由,來考量學生的學習行為。但學習評量該是個別教師的自主權嗎?還是應該有學校政策,以及學院、系所層級的學則或辦法呢?這些問題似乎並不如表面那麼簡單。底下的實務性議題,引發我們的思考與疑慮。

首先,學校是否鼓勵教師採用多元的評量方式?還是單一或固定的方法經常存在?其次,成績的評定是採用分數、等第或者是通過與否?這些不同的方式,是否影響學生的學習模式?第三,學校的教育目標是否鼓勵某些核心能力(competency)?若是的話,應否搭配特定評量方法,以確保目標之達成?第四,學生成績分配狀態,是否需要有固定型態?例如80%達到A程度。還是放任教師評定各類型的分數型態?(國內曾有教師固定當掉多少人的案例)。第五,期末考試性質為何?需要統一安排、有監考人員或是需要其他教師打分數?第六,出席狀況是否成為期末成績的參考(臺灣的大學幾乎都有)?最後,老師是否有足夠職能進行適切評量?

以上這些問題,都沒有簡單的答案,也似乎都與大學或院系所層級如何決定自身的標準與原則有關,難以由個別教師主導。

▲大學需要更周全的學生學習評量政策。(銘傳大學提供)

學習成果與多元評量關係

學習有不同面向的成果,包括知識類(knowledge outcomes)、技能類(skills outcomes)、態度與價值類(attitudes and values outcomes),以及行為表現類(behavioral outcomes)(Ewell, 1987)。要達成上述不同的能力,顯然需要透過不同的評量方法與技能,換言之,多元評量是獲致不同能力的關鍵。而且,為了解學生整體性的表現,大學亦需要有不同取向的評量理念,包括直接式評量與間接式評量、橫斷式(cross-sectional)與追蹤式(longitudinal)、效標性(criterion-referenced)與常模性(norm-referenced)、總結式(summative)與形成性/診斷性,甚至是現況性(current state)與加值性(value-added),這些不同型態的評量都可以了解、評估與診斷學生不同面向之學習,藉此達成教學目標。

若以個別課堂的評量觀之,教師亦經常採用以下不同的評量方法,藉以促進學生的多元能力發展,包括:

●課後指定作業

●課堂測驗(含小考、期中與期末考試)

●課堂討論與問題回答

●口試

●專題研究文字及口頭報告

●作品集評量、實作、上機考試

●課堂行為與學習態度紀錄,如出缺席、準時繳交作業

●同儕評量、合作學習之參與度與貢獻

廣泛的外界驅動力:聚焦學習評量

外界持續關注大學生的學習評量,除了上述爭論之外,尚有複雜的外界驅動因素,涉及不同面向的參與者與利益關係人。首先,高等教育的普及或大眾化,雖然讓學生擁有更多受教機會與歷程,但是對於大學而言,如何有效的提供證據說服社會大眾,達成教學面的績效責任(accountability),也變成無可迴避的壓力。

近年來,各界持續關注「學習成果導向評鑑」(learning outcome-based evaluation)不是沒有原因,關鍵在於眾人希望知曉大學生究竟具備哪些能力或知識,這些訴求除了回應社會績效外,也讓學生個體的技能攤在陽光下,接受各方檢視。另一方面,在勞動力市場上,公司企業也希望學生需要具備「核心能力」(core competency),磨練團隊合作、批判思考、人際關係,乃至於實踐能力,這些都迫使大學需要詳細檢視學生的關鍵知能。因為在競爭的職場工作場域中,雇主經常觀察畢業生有多少的「就業力」(employability),大學肩負著日益沈重的責任,培養切合職場的專業知能。

整體言之,大眾化的趨勢、社會績效責任的高漲,以及勞動力市場的進逼,都讓大學需要更在意學生的學習歷程、成就與效果,而為了確認前述目標,學習評量政策/策略成為無可迴避的「內部品質控管」(internal quality control)要素。

國內大學學習評量機制之反思

縱使點出學習評量的重要與需要,都需承認國內大學在這方面機制與政策的缺乏、不足。正如前面文獻所提,國內大學的學習評量方式與實踐,幾乎都掌握在「個別教師」手中,學校整體的思維與統整力道相對薄弱。主要的規定都散落在大學學則、院系所的修業規定,有時會列出核心能力與指標,另外也有課程地圖(curriculum map)的設置,並且搭配教師各科的授課大綱等。負責相關業務的主要單位為教務處,通常沒有整體性的學習評量政策與策略,在網頁、新生手冊或法規辦法也缺乏相對應的資訊。一般只有通用的學則,以及各科系依據其畢業門檻制定專業必修、專業選修與共同必修學分數等。學生方面通常也對評量政策缺乏認識與了解,學生們並且傾向假定應該是「教師的權限」而已。

國內常有的課程地圖,的確能協助學生「探索自我、了解自己的能力,思索升學與就業方向,以進行選課規劃,提升競爭力」。原則上每個系所都會提供清楚的課程地圖,並臚列核心能力內容,學校層級亦有相對應「核心關鍵能力」。這樣的設計的確有益於協助學生了解自我、選擇不同的課程,達成某些能力的培養。但檢視上述相關文件可發現,內容甚少提及評量的意涵與操作。換言之,國內大學或許知曉學生應該要具備哪些知識、技能或態度,但是在學習流程中缺乏「檢視」、「監控」或「測量」實際表現的整體機制,無法真切得知畢業生的整體能力,自然無法讓家長與雇主對於核心能力與就業力取得全然的信心。

▲國內大學對於學生的學習流程,缺乏測量實際表現的整體機制。(陳秉宏/攝)

校級評量機制與系統之建置

若要補強大學該有的角色,應該要有全校性的評量機制與政策。美國大學在這方面有值得參考的經驗。許多州政府與品質保證機構基於公眾利益,會要求大學提供相關資訊。彭森明(2010,頁97)指出,大學推展評量政策約略可分為以下七個部分:

●評量宗旨與目標

●評量方針與原則

●評量行政組織及職責

●評量範疇與具體方案

●評量資訊之傳播與服務

●評量資訊之運用與效益

●其他範例

基本上,評量宗旨與目標需要參酌學校本身的教育理念,據此作為方針或原則的參考。例如加州大學洛杉磯校區(University of California, Los Angeles,簡稱UCLA)就以探索式教育聞名,活動技能的評量自然成為重點。為了統籌全校的評量政策,西密西根大學(Western Michigan University)設立了「評量與大學生研究辦公室」(Office of Assessment and Undergraduate Studies)(網址為http://wmich.edu/assessment/about),作為全校推動、彙集與傳播評量知識、政策與措施的樞紐。

在實際作法上,大學需要盡力營造學校評量文化,例如可以舉辦教師研習,增加多元評量之能力與應用,並且可由教務長、院長與系所主任帶頭,密切連結教育目標、教學歷程,以及評量標準與方案,獎勵教師運用評量結果改進教學。若能有專職任務單位則易於推展全校性評量方案,可以考慮設置評量辦公室/小組,或是交由「校務研究辦公室」(Institutional Research Office)負責,都有助於提升大學層級在評量的角色,彌補全然交給教師自主的空缺。

系統性建構學習評量政策與機制  有效回應外界變遷需求

大學生的學習評量已然超脫個別教師的權限範疇,除了應有適切的評量能力之外,大學自身需要重新思考多重的政策議題與內涵。

首先是大學本身是否具有精確的教育目標與願景,希望培養學生哪些核心能力,即使是普遍的批判思考、團隊合作能力等,似乎都應有相對的評量方式與政策陳述,否則難以達成組織任務與目標。

其次,在系所層級上,雖然國內大學都有課程地圖的架構,同時也把相關能力列入授課大綱中,但卻缺乏確認、追蹤學生能力表現的嚴謹機制。

第三,若把核心能力、就業力或雇主期待的能力加入考慮,系所(甚至是大學整體)到底要如何融入學習評量的歷程中,需要更全面且深入的安排與評估。

換言之,當前國內大學面臨的是系統性的內控機制建構,在學習成果導向的評量思考下,如何建構有效回應外界變遷需求的評量政策與機制,成為當務之急。參照美國的經驗顯示,臺灣的確缺乏清晰的評量政策與架構,需要從組織目標、方針、原則、組織與職責,以及具體方案著手。

目前學習成果評量的主要業務與教務處有密切關係,展望未來,也可與「校務研究辦公室」結合,當然教師本身的能力建構(capacity building)也是核心工作。

總之,因應社會經濟與公眾利益,更周全的大學生學習評量政策已經是迫切議題,否則家長、學生、業界與大學自身,亦難以知悉學生的知能發展與成就。

◎參考文獻

彭森明(2010)。大學生學習成果評量:理論、實務與應用。臺北市: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。

Ewell, P. T. (1987). Establishing a campus-based assessment program. In D. F. Halpern (ed.), New Directions for Higher Education, 59(Fall). San Francisco, CA: Jossey-Bass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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