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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社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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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社群

 

國立東華大學教學卓越中心

教師教學成長社群實施辦法

第一條  國立東華大學教學卓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鼓勵本校教師組成教師教學成長社群,以推動教學主題經驗分享、教材教法創新、課堂行動研究及運用於教學之策略,營造永續發展的教師教學專業成長機制,達成增進教師教學效能及自我成長之目的,建立東華特色的教師教學成長社群,特訂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  教師教學成長社群計畫(以下簡稱本計畫)之成員,應由本校專任教師至少三人組成,教師成員不限學院、科系,並應推舉一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。每位教師最多可加入三個社群,且僅得擔任一社群計畫之召集人。

第三條  本計畫應由召集人提出申請,申請時需檢附教師教學成長社群計畫申請表、經費預算表或其他補充文件,於公告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
第四條  本中心於申請截止後,由中心聘請委員召開審查會議,依申請社群活動性質與規劃核定補助組數與經費進行審查。審查會議決議後公告補助名單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召集人。

第五條  本計畫補助各社群相關業務費用,每一社群補助額度最多為肆萬元,優先鼓勵跨院、跨校、跨界及起飛家族之教師教學成長社群,補助額度依計畫申請書所規劃之內容與預期成效為審查參考依據,核定額度於審查通過後通知。

第六條  本計畫所規劃之活動內容,以切磋教學相關經驗為主,可採用教學主題經驗分享、教材教法創新、課堂行動研究,以及運用教學觀摩、專業領域教學研討或精進教學等方式進行。

第七條  每社群於執行期間每個月(可不含寒暑假)至少進行一次集會,每次會後應填寫活動紀錄表 (含活動照片)。召集人應於計畫期程結束後之兩週內繳交書面資料及寄送成果影片、成果報告相關檔案至教師社群承辦人信箱(含核銷經費、成果報告書及照片),並呈現於本中心網站。報告之繳交狀況,將列入未來申請之參考依據,而受輔助計畫成員應參與本中心所舉辦之社群成果發表會。

第八條  本計畫申請時程、執行期程、申請流程、活動成果報告書繳交日期、成果分享會日期及相關表單,將由本中心依據各年度實際狀況另行公告於本中心教學資源網。

第九條  本辦法經本中心會議通過後,自發布日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109教師教學成長社群申請說明及相關表格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