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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一 決定社會參與的方式

步驟一:決定社會參與的方式

        教師除授課及進行研究外,若對花蓮在地或是現今社會有所關心的議題,且此議題目前尚

未有人提出良好或根治的解決之道時,若自己已有的資源充足(經費、時間、所需人力、物力
等),可進行的社會參與便可囊括訓練學生專業能力、將學生既有能力進行分工、及將活動成
果回饋在地社區組織等三個目標。在此,教師所需要的,除可傳授學生作為社會參與的專業能
力外,亦需要對於不同領域的學生進行能力整合。
 

教師可能需要考慮:

1.      自己所具備專業能力及資源(經費、時間、所需人力、物力等)

      關心的社會議題,是否能透過自己所具備的專業能力進行解決?自己是否有能力對於不同

      專業能力進行分工?

      自己所具備的資源是否足夠?如自己除授課及研究以外的時間是否充裕?自己是否有相關

      計畫可以提供經費?若沒有,自己是否另外有申請經費的管道?
 

2.      參與者的邀請

      該活動的參與者為何?自己系所上的學生?自己或相關課程的學生?

      若要邀請自己系所及課程以外的學生,是否需要設置門檻?

      參與者是否需要接受專業訓練?如何接受該專業訓練?

      參與者是否需要依專業能力進行分工?如何進行分工?

 

3.      學生所需之訓練

      自己所具備的專業能力,是否有已相關課程或是需要透過其他方式能夠提供學生訓練?

      若自己所能提供的教學資源不足以進行訓練,是否有辦法尋找其他可利用的管道提供協助?